离婚的条件是如何的?
来源:燕郊律师 网址:http://www.yjlsvip.com/ 时间:2022-04-26 11:04:09
现实生活中人们都是婚姻自由,那么如果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有什么必要的条件才能判离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夫妻之间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离婚
可以离婚的条件:
1、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规定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几种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案例:
一、案情简介:
1、被告张某(男)与原告李某(女)1984年结婚,生育一子张小某正上大学(已满十八周岁),被告张某和原告李某经常吵架,长期夫妻关系不合;张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收入不高,不过前几年兼职做过五六年生意,李某多年下岗无收入。
2、2001年6月份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之弟弟发生纠纷,张某之弟殴打李某,李某之弟弟到场后与张某之弟发生殴打并将将张某之弟打伤,因此张某与李某关系恶化,从此之后,被告张某与原告李某分居,孩子张小某跟随母亲原告李某在外租房居住生活。
3、被告张某与张某李某98年购买一套住房(总价值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一直由张某出租给他人,租金由张某收取。
在2005年,李某因为经济拮据私下将夫妻共有房屋卖掉,后被法院判决买卖无效,房屋已经恢复原状。
被告张某一直居住在其单位分配的住房内居住,该房没有房产证,张某每年向单位缴纳30元的房屋使用费。
4、在被告张某与原告李某分居前,李某将夫妻共同存款25万元用来炒股,截至目前股市亏损15万元,现股市剩余5000元,其余款项约10万元都由李某支取供其母子生活支出。
5、原告李某不知道被告张某是否有存款,被告张某也不知道原告李某是否有存款。另外,双方住处各有部分家具。
6、被告张某曾于2006年5月起诉原告李某要求离婚,未经开庭,被告张某突然撤回起诉。
李某随后返回头来又马上起诉张某要求离婚,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上述内容可以知道。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