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后,受害方起诉离婚遭拒绝怎么办?
来源:燕郊律师 网址:http://www.yjlsvip.com/ 时间:2022-03-09 14:03:22
发生家庭暴力对于婚姻的受害者是非常大的伤害的,很多人无法忍受最后想要离婚,但是往往实施家暴的一方是拒绝离婚的,当被拒绝的时候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遭受家庭暴力后,受害方起诉离婚遭拒绝怎么办?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家暴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1、遭受家庭暴力后,受害方起诉离婚的,男方不同意不影响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经调解无效,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法院就会准许离婚。
2、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无过错方提出家暴离婚赔偿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一)向家暴的目击证人取证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二)家暴报警的警方记录
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三)因家暴受伤的医院相关证明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四)向妇联投诉家暴的记录
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案例:、
案情简介
曾某(女)与李某(男)于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并同居,2008年农历正月举行了婚礼,2008年8月登记结婚,2009年2月16日长女李某平出生,2010年12月17日次女李某安出生。因李某家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曾某和两个女儿经常受到李某和李某家人的辱骂和虐待,李某常因琐事对曾某实施家庭暴力,甚至阻拦曾某与外界交往。
2015年,曾某为了躲避李某家人的冷眼外出务工,李某也跟着一起在外打工,期间李某仍然对曾某实施家庭暴力。一天晚上,李某下班回家要求曾某为其倒水喝,曾某已经睡觉没有听见,李某认为是曾某故意不给自己倒水,于是提着开水壶朝曾某脸上泼去,经抢救,曾某留下很多的疤痕。于是曾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经调解,李某当庭承诺,并写下保证书:“我保证从今以后好好对待曾某,我保证不论发生什么事再也不会动手打曾某,不打孩子,不威胁曾某及家人、还有孩子”,双方调解和好。事后,李某并未信守承诺,反而限制曾某人身自由,予以威胁,曾某自2015年11月离开家外出打工,双方分居至今,两个女儿跟随李某生活。2016年,曾某以李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由李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子女由曾某抚养。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如下:
(一)准予曾某与李某离婚;
(二)女儿随曾某共同生活,李某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至女儿独立生活时止,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各半负担。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害方遭受家庭暴力后起诉离婚的,男方不同意不影响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调解不成后,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会允许离婚。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